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对广大党员干部政绩考核作出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要坚持“多类别设置、多方式并存、多维度配合”原则,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工作实绩。
设置多类别完善考核体系。政绩考核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工作实效和政绩的基本依据,能够督促激励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政绩内涵,以高质量的工作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的设置,要突出地方发展特色,分级分类,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情以及工作重点任务精准设置,突出关键。对于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设置,要依据部门岗位职责,突出基层工作重点,结合党建工作,将领导干部考核指标分解到班子成员中,以此保障考核作用的充分发挥。
采取多样化丰富考核方式。考核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考核的最终结果,也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能力水平。要将阶段性、重点性作为考核方式设置的基础要求,将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配合专项考核、任前考核与期满考核等,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心工作、岗位职责、计划目标进行考核,不断强化各级责任,以考核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以及治理能力的提高。
运用多维度提高考核水平。政绩考核是检验党员干部工作实绩的基础,而群众则是检验党员干部政绩的参与者。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不仅要发挥组织部门主责主业意识,还需要多部门配合,同时要提高群众参与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要将阶段性社会发展实际纳入考核体系,以群众所关心的民生领域社会实绩、基层治理能力水平等为导向,以群众满意度作为多维度考核着力点,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方向提供动力。(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委组织部 马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