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长治市沁县人民法院针对“沁州黄米农”春耕期间农资购销、土地流转、劳务用工等法律问题组织“护农”普法宣传小分队深入“贡米”之乡沁县沁州黄镇南凹村“沁州黄”种植基地进行普法宣传。
针对“沁州黄米农”在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农资买卖、土地承包、农机生产安全使用等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现场提供诉讼指导。普法法官通过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为“沁州黄米农”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提供司法服务。(宗飞 闫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