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山西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反馈会,会议通报了2024年度全省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情况。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素梅,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建红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对全省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开展专项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重要监管职能,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部门,是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的重点领域。
本次专项监督累计召开座谈会182次,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1648宗,发放调查问卷3021份,随机抽选1459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测试,对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应急管理领域在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执法协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建议。
会议强调,下一步,要聚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清理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压减涉企行政检查频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要聚焦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层级监督职责,指导和推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现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要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人员资格管理,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持续强化执法保障,规范执法裁量权行使。
刘建红表示,省应急厅将认真梳理反馈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集中部署整改工作,采取督导提醒、指导帮扶、工作通报、执法监督等方式,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质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宗飞 闫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