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树立“监督与支持并重”理念,积极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履职高度。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开展前明确问题导向,与县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沟通、协作配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新年新篇章,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同时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长假过后出现思想懈怠、汇报不及时、行为放松等现象,2月6日上午,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协商座谈会,这是继2024年双方协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会签文件之后的再次座谈。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丽华主持,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永强、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王海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负责人吉建国等同志参加。
会议围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入矫接收、日常管理、外出审批等环节以及容易出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座谈。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转变事后监督的传统思维,与司法机关商讨确定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具体事项及衔接协作目录,着力实现信息共享,严格依据《社区矫正法》各司其职,并将会签文件《实施意见》落实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拧紧社区矫正“监督阀”,督促社区矫正机构规范监管,严防脱漏管等问题。
下一步,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紧盯社区矫正执行的全过程,与司法行政机关凝聚共识、强化协作,切实做优山阴县社区矫正工作,确保检察监督高质效,真正让强监督、抓落实、促实效成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常态,为平安建设贡献法治力量。(宗飞 闫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