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治 > 公检法讯 > 正文

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案

2025-01-22 09:54:21 | 来源: 吕梁市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近日,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在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利用其注册的“电报”聊天软件账号查询获取到公民个人信息。掌握该线索后,网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工作。现依法查明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以每条信息3元至4元的价格出售获取到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3966元。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已被兴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为图小利,把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宗飞 闫乾易)

责任编辑:张艺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
技术支持:沈阳网站建设公司-开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