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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正式成立

2024-12-12 10:06:09 | 来源: 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

12月10日上午,山西省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省政府参事、山西省警察协会会长汪凡到会指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袁小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富民应邀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及会员代表等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章程(修订稿草案)》《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和第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俊刚全票当选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汪凡代表山西省警察协会向朔州市新一届警察协会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祝贺,并就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下一步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指出,警察协会的主体是公安民警,特殊的身份决定了“警协姓党”的政治属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党的建设放在协会建设的首要位置,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记协会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为公安工作服务、为人民警察服务、为建设法治社会服务上来。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聚焦“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要求,认真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协会自身建设,为公安新质战斗力的加速形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厅党委、市局党委和山西省警察协会的部署要求,紧扣公安部“四新”部署、省公安厅“六向”发展定位和市局党委“一三五七”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要多为民警发声,加强人文关怀,倾听基层呼声,反映民警诉求,积极推动解决事关公安工作长远发展和民警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和社团管理规定,严格依照《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事,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加强自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协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朔州市人民警察协会工作开新局、谱新篇,有力助推朔州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宗飞 闫乾易)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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