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他人散发广告引流
提取几笔现金
就能从中轻松赚到“好处费”?
注意!
这不是发财的门路
而是违法犯罪的道路
冬季严打整治开展以来
娄烦县公安局
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治理力度
坚决快查、快处、快侦、快破
于近日
查处两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处罚违法行为人3名
城关派出所
2024年11月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主要街道汽车反光镜上被张贴有大量“涉黄”“涉诈”引流小广告,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分析研判、调查取证,迅速锁定嫌疑人武某某、梁某某。后民警将武某某、梁某某二人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经查明,违法行为人武某某(男,21岁,古交籍)、梁某某(女,21岁,平遥籍)二人于11月11日凌晨2时许驾车来到我县沿主要街道张贴“涉黄”“涉诈”引流小广告共计400余张。经询问,武某某、梁某某二人分别对其张贴引流小广告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武某某、梁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静游派出所
经查明:2024年6月25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女,静游籍)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兑换外汇返利”的信息,便主动联系对方挣取返利,并按照对方要求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对方使用。经查明,在对方使用期间共进账161300元,后又分笔转走。经核实,该161300元系涉诈被骗资金。王某被传唤到案后,其对出借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