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20时28分,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西环路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申某某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驾驶人申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申某某却支支吾吾,无法提供,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申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申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8.7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申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