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渐尽 岁月流转
但不变的是温暖“警”色
娄烦公安用行动诠释责任
用温情守护平安
用真心与热诚
书写秋日里的暖心警事
杜交曲派出所
2024年11月4日,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杜交曲派出所民辅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鸊鷉(pì tī),谱写了一曲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动人乐章。
当日下午,杜交曲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接警后,民辅警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辅警经查看发现该鸟受伤,仔细辨别后确定该只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鸊鷉(又名浪里白,属鸟纲)。随后,民警与县林业局取得联系并将这只受伤的凤头鸊鷉移交林业局接受专业救助,待其完全康复后,再将它其放归大自然。
米峪镇派出所
2024年11月4日,米峪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在街道发现一只不会飞的猫头鹰,请派出所前来救助。
接求助后,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具体情况,经初步检查发现该只猫头鹰头部、翅膀、腿部均无明显外伤,但其状态十分虚弱,后民辅警便将该只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并迅速联系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经林业局工作人员鉴定,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俗称猫头鹰)。目前,该猫头鹰已由林业局工作人员带回,并进行更加专业精心的照料。(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