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无小事”,小矛盾小纠纷,看似琐碎,实则风险隐患很大。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公安局深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深化“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重要发力点,努力将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源头摸排,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立足全局,及时发现日常纠纷。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深入辖区厂企单位、建筑工地、村庄等,对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常见多发型纠纷进行广泛排查,注意收集可能引发不稳定社会因素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线索,避免小纠纷酿成大矛盾。二是广泛动员,主动排查“难言”矛盾。派出所积极统筹社会资源,发动村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组织平安志愿者队伍,把信息收集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主动引导化解,避免事态激化;同时利用村级微信群,及时上报各类纠纷隐患,民警在群内进行指导,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原地。
专业化解,消除风险隐患
一是吸附消化门前纠纷。派出所坚持从解决小矛盾、化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入手,积极配合参与简单纠纷的调解,通过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等方式,切实将矛盾吸附在源头、消化在萌芽。二是跟踪回访形成闭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处置回访稳控和跟踪疏导工作,对已经调处和签订调解书的矛盾纠纷,及时回访双方当事人,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形成闭环,坚决防止出现矛盾纠纷回潮反复甚至激化升级的情况。
法制宣传,巩固管控质效
一是送教上门。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走上街头、深入居民家中以及人员密集、矛盾纠纷多发场所,通过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用血的事实警示教育群众,切实增强群众的守法观念,提高群众在矛盾纠纷面前的自我控制能力。二是发动群众。广泛宣传文明家风,和谐家园理念,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动自觉,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下一步,应县公安局坚持民意引领警务工作,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评判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充分整合民意诉求渠道,实现民意上行多道、督办落实无缝隙,实现了群众工作稳步前进和发展。(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