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干活遭遇工伤,赔偿款却迟迟无着落,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检察+工会+人社”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室帮助下,通过调解,当事人蒋女士近日拿到了8万余元赔偿款,近一年的心结就此化解。
“去年9月,我在广丰区某公司上夜班,右拇指及手背不慎被机器的链条夹伤。”回忆起受伤的情形,蒋女士心有余悸。经鉴定,蒋女士拇指完全离断伤、右手背挤压伤伴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属于工伤,伤残十级。她多次与某公司协商,始终未能达成协议。
近日,蒋女士向广丰区“检察+工会+人社”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室反应以上问题,接到线索后,“检察+工会+人社”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室积极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某公司法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而是将公司承包给李某实际经营,在赔偿款由谁支付和支付多少等问题上发生了较大分歧。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调解不是目的,帮助蒋女士获得赔偿款才是真正的为民”的办案理念,2024年7月17日,在区总工会、区检察院、区人社局三方共同主持下,对某公司法人和实际经营者李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成三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公司赔偿蒋女士8万元整,赔偿款当场支付到位。
为充分维护劳动者权益,积极发挥检察、仲裁、诉讼等相关部门职能,多方面多角度支持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区总工会、区检察院、区人社局三方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工会+人社”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意见》,设立“检察+工会+人社”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室。
下一步,区总工会将依托“检察+工会+人社”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室,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对用人单位予以用工提示、提出意见、督促整改,协同检察机关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依法合规健康发展。(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