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霓虹夜幕,本是纳凉小聚的好时节,但是个别违法人员借酒耍泼,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成为夏夜一大治安隐患,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公安按照上级公安安排部署对此类违法行为集中力量,严厉打击。
2024年7月14日22时许,在娄烦县城滨河路段,梁某饮酒后由其儿子骑电动车载着回家,途中与群众张某驾驶的汽车发生剐蹭,双方就事故责任进行理论期间,梁某在酒精的作用下,不顾旁人劝阻,气急败坏对张某进行了殴打。后梁某见张某报警,于是自己也拿起电话报警,但梁某在报警过程中不配合110接警员进行信息登记,且无故对110接警员进行辱骂,态度极其恶劣,在接警员告知其注意文明礼貌,其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后,仍不以为然,甚至变本加厉用污秽语言对接警员破口大骂,扰乱了110接处警平台的正常工作秩序。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扰乱单位秩序。2024年7月15日,城关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梁某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询问,梁某对其酒后殴打他人及扰乱单位秩序的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梁某作出行政拘留合并执行二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