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13时33分许,江西高速警察直属三分局第三大队执勤民警在杭长高速221KM德兴服务区内例行巡查时,发现一司机眼神躲闪,民警当即上前盘问,司机不承认是自己驾驶车辆,民警通过调取卡口监控锁定嫌疑,之后调查发现其属于无证驾驶,目前该案件已办结,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800元行政处罚,并处以3日行政拘留。
江西高速警察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持“证”上路。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朱定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