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落实府院联运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4月17日上午,江西市上饶市铅山县司法局在铅山县矛盾多元化解中心组织了当事人某竹炭加工厂(原告)、县人社局(被告)、张某兵(第三人)进行行政诉讼诉前化解调解会议,邀请了县综治和社区网格化服务中心副主任张万庄、人民调解员邱晓凤参与调解,调解会由张万庄副主任主持,参会人员还有:县司法局林知兵、县人社局许瑶,以及某竹炭加工厂、张某兵及其代理律师。
某竹炭加工厂主要介绍了本次工伤认定产生争议的原因以及其主要观点和诉求。
张万庄副主任在认真听取某竹炭加工厂、张某兵的意见后,以某竹炭加工厂提起诉讼的目的作为切入点,总结出争议焦点,即张某兵的工伤待遇以何标准计算,以及双方均可以接受的程度范围,县司法局林知兵也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解成功与否的利弊等方面进行了释明。在不懈的努力下,某竹炭加工厂、张某兵就张某兵的工伤待遇达成一致意见。主持人于是趁热打铁,当场草拟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县某竹炭加工厂及张某兵代理律师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予以签字,与此同时,县某竹炭加工厂的代理律师承诺不日将撤回其起诉。(铅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