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宪法乃九鼎重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
宪法是坚持党的领导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宪法总纲第一条,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进一步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无论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还是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宪法修正案制度设计,都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解决问题,维护宪法权威性,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宪法充分反映了党领导人民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了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迈出坚实步伐。
从我国法治的发展进程来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贯穿始终的一条指导方针。深刻领会宪法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宪法国家根本法作用,我们就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发挥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郭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