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必须强化法治乡村建设。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依法治国则是农村治理的“奠基石”。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导向作用,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保证乡村振兴沿着法治的轨道稳步推进,稳步向前。
用法治为平安乡村建设赋能添力。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有一个安定的农村社会环境。“平安乡村”建设要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农村“打非”工作,对侵犯农村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深入开展农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引下,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官"、"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制度建设,切实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切实解决好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用法治为乡风文明建设赋能添力。乡风文明建设要把法制作为宣传内容,以法治文化带动农村移风易俗,经常性地进行法制宣传,加强法制教育,使村民依法办事,遇到问题找法律,解决问题用法律,解决问题靠法律。将农村常见的养老问题、邻里纠纷等纠纷解决于田间地头,让农民身边发生的事情变成生动的法律教育材料,用村规民约、家教家风激发法治乡村建设的内在力量,提高乡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促进家庭美德和民风的养成,用法律治理的“软实力”促进乡村振兴。
用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赋能添力。要始终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格的法律来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外部压力的常态化,并充分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农村生态文明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在农村地区依法依规办事,牢固织密村的法治“防护网”。天下之事,不是难以制定法律,而是难以执行法律。要强化生态环保执法,实施严格的监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严惩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没有死角。
要振兴国家,就必须振兴乡村。只有把法治乡村建设、乡村平安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才能让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措施在乡村真正扎根,用法治的手段为乡村振兴增添力量,为我国的全面建设提供更好的法治保证!(唐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