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8年12月4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由此可见,我国宪法在社会生活中日益凸显,成为促进国家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石。所以我们应该深入学习、全面理解和扎实践行宪法,不仅要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更要自觉遵守宪法,并积极担当起守护宪法的责任,成为宪法的坚定捍卫者。
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宪法作为国家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政治原则,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要求青年干部必须自觉加强宪法学习,践行和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和树立法治意识,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
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法律必须被遵守,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自觉遵守宪法是每位公民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遵守宪法意味着遵从国家法律制度、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作为青年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讲好宪法知识、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
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定捍卫宪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与责任。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作为青年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主动捍卫宪法实施,将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普及工作,推动宪法精神落地生根,走进千家万户。
弘扬宪法精神,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是每个时代公民应该担当的责任。通过引导,我们要激发人们对宪法的热爱,提高法治意识,深化对宪法的理解和把握。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宪法的宣传教育,让更多人了解宪法、尊重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和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任启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