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检察院对2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人员到场监督。
本次公开听证的2起案件均是火锅店经营者将客人吃剩下的火锅锅底沥干,重新熬制成火锅老油,再加入其对外销售的火锅锅底中。经鉴定其熬制的老油含有合成辣椒素、二氢辣椒素、天然辣椒素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2家火锅店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隆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经营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认真分析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主观过错、持续时间、危害结果、获利状况、罚性赔偿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和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结果等细节问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听取案情介绍后,在综合评判案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后,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经听证,涉案当事人均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认真悔过,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基本民生,关乎社会大众切身利益。该案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用现实的案例向社会大众宣传法治,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面向社会公开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守护好隆昌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李良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