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2022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维护英烈人格利益、烈属合法权益、烈士纪念设施等案件。“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这次案例公布,就是要以法之名,构筑起维护英烈权益的铜墙铁壁,捍卫好整个社会的基本价值共识。
科学立法,保障英烈权益。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一个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一个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具有鲜明的公共利益属性。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在捍卫英烈尊严、引领主流价值和弘扬英雄精神等保护英烈法律方面逐渐完善。从《英雄烈士保护法》到《民法典》第185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保护英烈”条款,再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从设立烈士纪念日到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烈士安葬办法》《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再到《烈士褒扬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可以说,从无到有,从有到全,宪法、刑法、民法、专门立法、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各类通知意见等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提供了全方位保护,为全社会尊崇烈士提供了法治保障。
公正司法,严惩亵渎行为。古语说:“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犯罪嫌疑人12人;共起诉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告人15人。2022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案件一,2021年10月,罗某针对长津湖战役中的“冰雕连”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网友众怒。海南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在互联网上使用侮辱性语言抹黑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件二,2021年,肖某在“杂交水稻之父”、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因病逝世、举国悲痛之际,无视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先后在微信群(群成员499人)内发布2条信息,歪曲事实,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英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可以说,这些案件既有力打击侵害英雄名誉、荣誉行为,维护英雄权益,又教育社会公众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充分彰显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导向作用。
全民守法,共筑捍卫屏障。习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全社会应该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青山埋忠骨,鲜花寄哀思。今年9月30日,在第九个烈士节之际,全国各地群众纷纷走进烈士陵园、纪念场馆,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追思先烈、致敬英雄。在山东济南,志愿者走进革命烈士陵园,为烈士题词,缅怀革命先烈;在四川成都,多所高校开展了“我将穿越时空 传承红色精神”主题活动,引导青年学子赓续红色血脉;在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人民楷模”王继才烈士先进事迹碑廊正式建成并对外开放……以山为灵、以木为魂、以石为碑,人们以各种形式缅怀先烈和英雄,在铭记历史中汲取精神力量,在回望过去和现在中坚定前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革命遗迹和烈士陵园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特别是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追随英雄足迹、学习英雄事迹,尊崇先烈、崇尚英雄已在全国蔚然成风。
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同时,对历史最好的致敬,是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对英烈最好的纪念,是把先辈们开创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此,新征程中,我们要接过英雄先烈的接力棒,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翻越一个个“雪山”“草地”,攻克一个个“娄山关”“腊子口”,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中跑好我们这代人的关键一棒。(中共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委组织部 刘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