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治 > 公检法讯 > 正文

喜报!最高法院典型案例,青浦法院榜上有名!

2022-11-14 16:24:51 | 来源: 中廉在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

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司法资源向街乡、村镇、社区下沉,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等方面积极探索,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工作总体格局、积极服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好经验好做法。最高人民法院推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作为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发布,集中展示人民法庭推动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出的新贡献。

上海青浦法院“青东法庭深化四大工作机制打造和谐劳动用工环境”入选上述案例。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青东法庭深化四大工作机制打造和谐劳动用工环境

案例点评

青东法庭立足辖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较高的实际情况,发挥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区位优势,紧扣国家战略,铸造联调共治体系,优化诉讼服务模式,加强跨域协作,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多措并举营造和谐劳动用工环境,助力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青东法庭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工业较为发达的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紧邻上海虹桥国际商务区,辖区经济活跃、产研互动、新业态发展迅速,新型城镇化水平较高。为践行“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工作理念,法庭立足区域实际,集中管辖全区劳动争议案件,探索构建“四大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打造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环境,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

一,建立“二二一”诉调机制,形成多点联调新格局

一是搭建“两个平台”,共享资源信息,开辟多元解纷通道。与区总工会搭建“微信云平台”,确保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及时对接工作,切实提高对苗头性问题的预测预判能力和疑难复杂问题的应对处置能力,并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平台,推进“3+2+X”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工作,开辟司法确认绿色通道,至今已妥善化解劳资纠纷3,000余件。二是成立“两个站点”,前移解纷端口,健全行业调解机制。立足辖区大型物流企业集中这一特色,与区总工会、人社局联合指导推进快递物流行业“圆通工作站”“韵达工作站”站点建设,发挥行业调解优势,提升企业内部自主协商解纷能力。2021年进入诉讼程序的快递企业劳资争议案件同比下降达84.35%,将大量群体性纠纷化解在源头。三是构建“一个体系”,加强人民调解,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与辖区街镇司法所共同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体系,定期指派专职调解员至法庭跟班学习,培养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人民调解群众认可度,发挥好法庭诉源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便民利民”解纷机制,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一是设立劳动巡回法庭,延伸司法服务窗口。为服务两大国家战略,根据与区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区劳动争议调裁审对接工作的方案》,分别在位于国家会展中心的徐泾及工业园区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至今成功化解纠纷176件。二是巧用智慧法庭平台,破解传统诉讼难题。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模式,坚持便民原则,利用午休、晚间进行在线或异步庭审,上海疫情封控期间就劳资纠纷案件共开展线上庭审91件次,在线签发文书56份,保障诉讼活动不因疫情“绊住脚”。三是强化类案集中审理,优化司法审判质效。针对类案形成“集中送达、集中排庭、集中审结”审理模式,优化审判质效。6月复工以来,集中审理的案件调撤率近76.8%,包括4批次共计36起群体性纠纷。

三,加强“示范区一体化”协作机制,促进跨域共治新发展

一是建立跨域裁审例会机制,保障适法统一。与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两地法院及仲裁委视频连线召开劳资纠纷裁审情况例会,推进裁审衔接,统一裁审口径,提升示范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效。二是建立跨域法律培训机制,服务基层治理。与两地法院通过“共享法庭”联合开展劳资纠纷化解系列法律培训,邀请三地企业代表参与,引导企业遵循合理、有限、善意原则行使用工管理权,深入拓展诉源治理。三是建立跨域研商交流机制,实现博采众长。与两地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法庭跨域司法协作制度的实施意见》,覆盖示范区12家人民法庭,合力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拓展“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建设文明和谐新城镇

一是挖掘“小案件”示范效应,引领社会风尚。连续三年出台《青浦区审裁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撰写法宣案例21篇,其中“为父奔丧”“微信群调侃领导”“高温津贴”等相继被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媒体报道转载。二是主动走进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针对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三年共发送司法建议7份,多次开展公众开放日、“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引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文化。三是下沉基层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就业形态等问题走访调研,发布审判白皮书、精品案例等合计14篇。(上海青浦法院)

责任编辑:张艺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