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与双鸭山市仲裁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
《意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分别从完善仲裁工作机制、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衔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形成了35条具体意见,主要包括明确部门衔接、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沟通协调等具体措施。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仲裁工作的规范、引导作用,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支持仲裁机构依法开展仲裁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王瑜 薛善友 马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