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花,老百姓俗称“大烟花”,属于毒品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种植。8月1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禁毒大队和工人街派出所联合对辖区进行毒品原植物踏查时发现,辖区一位耄耋老人因观赏意图,竟在自己开辟的小园里种植了10余株罂粟,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并将罂粟花全部铲除。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绥棱分局将“禁种铲毒”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组织禁毒部门和派出所成立联合踏查组,对辖区开展全覆盖、无死角踏查工作,参战民警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重点排查辖区内房前屋后、犄角旮旯。8月1日上午,联合踏查组民警发现辖区某小区南侧一处小园内种有多株疑似罂粟的植物,后经禁毒大队和林业局资源管理部确定,该植物确系为罂粟,且均已成熟。民警们立即开展走访调查,最终确定,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人系该小区88岁居民郑某。
郑大爷告诉民警,种植罂粟只是因为花长得好看,少种几株当做观赏,没想到会违法。最终,民警对郑大爷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并当场将种植的13株罂粟全部铲除。而郑大爷也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了相应的治安处罚。(朱善永 张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