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着眼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近日,该院执结三件涉民营企业案件,标的额近200万元,申请执行人分别为气体公司、水业公司、彩钢钢板公司,被执行人为某机电公司。
其中丰镇市某气体公司债权占比最大,该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机电公司于2009年签订工业用气供用合同,此后,气体公司持续向机电公司供气,累计供气价值170万余元。因机电公司正值内部机构改革重组期间,迟迟未能清偿欠付货款。气体公司诉至法院并对机电公司厂区内存放的钢材进行保全,2021年4月份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的机电公司银行存款存在多条冻结记录,该机电公司实际仍在运营中,厂区内存放大量钢材。本院对保全的钢材依法评估、拍卖,成交钢材约300吨,所得钢材款共实现三家民营企业的债权,合计199万余元。
本次执行工作由1名分管领导带队,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1名书记员组成执行专案组,出动警车5辆次,牺牲周六日休息时间办案。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丰镇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丰镇市委组织部 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