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刊登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在文章中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
文章内容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同时也一针见血指出当前我国法治体系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发人深省、催人奋进,为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人民公安为人民,公安工作必须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正是公安机关的这一属性,决定了公安机关在中国特色法治体系建设中占据着重要一环。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公安队伍,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公安队伍,就是要确保公安建设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法治公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全警要自觉强化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竭动力。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公安队伍,就是要提高公安队伍的履职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公安队伍是一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着力提升公安队伍专业化水平,紧密依托全警实战大练兵,做好平战结合,着重体现实战效果,不断提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深化初、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制度,鼓励民警参加考试,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正向激励目的,循序渐进不断提高民警履职能力。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公安队伍,就是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经济社会发展“稳”字当头,平安祥和是亿万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法治建设者的共同追求。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切实把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严防各类矛盾叠加组合,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公安队伍,就是要落实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公正文明意识,提高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从实体上和程序上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作为法治中国建设征程上坚定的建设者、推动者、践行者、捍卫者,必将忠实履行好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使命任务,为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林俊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