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原告石家庄某机电设备安装检修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正定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多次催要无果的工程款及利息。
在接到案件后,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刘润光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的企业性质,且仍有业务往来的可能,以及原告公司位于其他县城,疫情防控期间车途不便,同时双方均有意快速处理纠纷等因素。于是,首先提醒双方可以借此机会合理化解矛盾,降低诉讼成本,接着,通过电话及网络方式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被告直接将欠款支付给原告,原告申请撤诉。
该案仅用10天便办结,地处外地的原告公司“足不出户”即要回了拖欠多年的欠款,对正定法院的高效发出由衷赞叹。
涉企案件办案周期的缩短,不仅节约了审判资源,也有效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充分体现了正定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的积极性、主动性。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正定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拓宽办案思路,灵活定纷止争,让各类市场主体都能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正定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