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平安之夏”大会战工作要求。连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布控巡查的力度,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于近日联合二道派出所密切配合及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案。
6月17日,交警大队接到举报称,有人驾驶一台无号牌车辆在海林市二道镇光复村附近上道行驶。接到举报后,由于路程较远,大队长王春雷立即指派二道派出所出警先行拦截,同时指派交警潘宇、邴孝君赶往现场。二道派出所所长赵洪量接到指令后立即与教导员刘淼驱车前往拦截,最终在柴河林业局钓二线0公里处将一台北京212型吉普车成功拦截。经民警对驾驶员黄某和该车辆进行公安网比对,并进行询问得知:黄某在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1996年出厂的北京牌吉普车上路行驶,且该车辆已达三个检车周期以上未进行年检,已达强制报废标准。在大量证据面前,黄某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柴河分局已对黄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朱善永 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