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禁毒法》《戒毒条例》的出台和禁毒工作形势的需要,全国各戒毒场所按照“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挽救感化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工作方针和目标出发,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力求在提升戒毒工作的整体效果和实际效能上有所突破。
禁毒、戒毒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和强化管控力度,坚决不能出现公安机关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要充分利用社会各方资源,以促进戒毒工作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而从目前的戒毒工作现状来看,“屡戒屡吸”多次进宫的现象仍时常发生,毒品引起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花样越来越多,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流格格不入,我就从在戒毒场所工作4年来的工作对吸毒、戒毒、回归社会的整个过程及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保障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戒毒现状及对吸毒者就业意愿的调查
在20世纪80年代初,毒品违法犯罪现象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吸毒成瘾人数逐年增加,我国政府采取一系列严格的戒毒措施,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司法戒毒,几十年来,在各级广大戒毒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戒毒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数以万计的吸毒人员成功告别毒品走向新生。但“戒而不除,归则复吸”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戒毒领域工作的难题瓶颈。也导致戒毒人员复吸的原因是复杂多样,有其主观意志和客观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作为吸毒个体,由于毒品对大脑和神经的损害,使他们形成严重的生理依赖和顽固的心理依赖,很难自主摆脱毒品,因而戒毒人员更需要社会的关爱、支持、理解和帮助挽救。
近来,我在工作中对全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了就业意愿的问卷调查,在问卷调查中有60%的被访者认为导致自己复吸是因为就业难,压力大,经不起诱惑;15%被访者认为戒毒场所应加强技能培训工作,锻炼吃苦耐劳精神,为回归家庭、社会打下基础;90%的被访者认为吸毒者受歧视,不被社会接纳,亲戚朋友嫌弃,避而远之。通过调查的数据,我们不难发现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成为立足社会的垫脚石,是摆脱吸毒高危情境的先决条件,是实现人格独立,自我价值体现,增强戒毒自信的有力抓手,是防复吸,促操守的关键环节。因而作为从事戒毒的工作者们,应当在戒毒回归人员的就业安置和培训、心里矫治等方面多下功夫,确实提高戒毒成效。
二、当前戒毒模式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在《禁毒法》颁布以前,根据我国原有关法律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要进行强制戒毒,发现再次吸食的,处以劳动教养进行劳教戒毒,而这些措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将吸毒人员放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无毒环境中进行戒毒治疗。在此期间,戒毒人员基本都能戒除毒瘾,恢复身心健康,但在出所回归社会后,摒弃操守,重新吸毒的比例却很高,这些问题反映出,单纯依靠封闭矫治和康复,通过教育强化戒毒人员拒绝毒品的意识和能力,来达到戒毒的目的是不现实的,应当综合考量吸毒的深层次原因,在动员家庭、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的基础上,落实好无缝对接机制,加强做好吸毒人员的思想引导,从“要我戒毒”转变成“我要戒毒”的思想境界,积极帮助戒毒人员融入社会和恢复正常社会生活能力,才是治本之策,尤其是“多进宫”戒毒人员,由于长期隔离导致工作、交际和社会适应能力下降,在回归后很难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严重影响戒毒效果,“高复吸,低操守”依旧存在。
三、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就业困难
吸毒人员在戒毒场所经过脱毒治疗、矫治康复、技能培训、心里矫治、巩固训练后回归家庭社会,他们渴望成为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重新融入社会,希望在主流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此重新就业就显得非常关键。可以说,就业是他们改变生活方式,去掉吸毒人员“标签”,成功回归的最主要的通道之一。然而通过我们在对戒毒人员的回访调查中发现,他们在就业问题上,常常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压力,而容易产生“破堤效应”。
其一社会对吸毒人员从心里上痛恨,歧视严重。近年来,随着各级禁毒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吸毒人群在社会大众的眼里成为了“另类”而避之不急,原因在于,大家往往只看到了他们危害家庭、社会的一面,而忽视了他们也是毒品受害者的一面,没有给与宽容、理解、支持和帮助,更多的是指责和不相信,从而吸毒人员在就业问题上就会到处碰壁。我在与戒毒人员交心谈心中了解到,戒毒人员在社会上很难交上朋友,有很多只是所谓的“毒友”有的甚至连家人都冷漠以对,亲戚避而远之,很多亲人都曾受到戒毒人员的欺骗,不少亲人伤透了心,恨不得与其一刀两断,家人的态度,使戒毒康复人员在回归后很难处理与家人的关系,致使融入家庭生活困难,家庭的冷漠,使戒毒康复人员在家庭中得不到归属感,难以回归社会。由此产生心理失衡,导致人格扭曲,极易步入“戒毒――复吸――再戒毒――再复吸”的恶性循环。他们往往都极力隐瞒自己的吸毒历史,来扩大自己的生活空间,以达到社会的认同。实践经验表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如果能够不受歧视,及时获得必要的帮助,得到他人的关心,戒毒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反之,如果受到歧视,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又得不到及时的帮助和关心,就容易丧失就业信心,就会再次重新走上复吸的道路。其二吸毒人员的身体素质差,疾病多。由于长期吸食毒品,造成戒毒人员体质较弱,身患各种疾病,如:艾滋病、肝炎、肺结核等等,在择业过程中,用人单位、企业往往会觉得吸毒者不可靠、信不得、“病多”,又有违法犯罪记录,对他们产生防备和排斥心理,而不愿意录用,导致戒毒人员自暴自弃,破罐破摔,重蹈覆辙。
四、戒毒场所床位过剩可能面临撤销局面
在新形势下,从当前全国各地的戒毒场所来看,近年来,各地戒毒场所的收戒率在逐年减少,在工作中了解,从我州目前现状来看,黔东南州有强制隔离戒毒场所4个,分别是凯里市戒毒所、黄平县戒毒所、锦屏县戒毒所、天柱县戒毒所,目前个别戒毒所已不承担收戒,从而导致了警力资源的浪费,以锦屏县戒毒所为例,从2016年小型戒毒所收戒率每日日均关押力保持在200人左右,到现在近两年只保持80十人左右,数据充分表明了下一步戒毒所合并的趋势越来越近。(刘光荣 贵州省锦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