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共同签署了 《关于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的意见 (试行)》,自即日起,全市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小组近50家组成单位推送,由各单位采取措施实施联合惩戒或奖励,推动诚信张家口建设。
按照 《意见》规定,市中院负责汇总各级法院执行人信息并及时准确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张家口),方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在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政务事项审批时核实是否为失信人员,进而对这些进入 “黑名单” 的执行人进行惩戒, 对于进入“红名单” 的诚实守信执行人和单位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同时失信被执行人在主动履行义务后,可申请由执行法院出具证明书,为其进行信用修复,撤出“黑名单”。
据悉, 近50家组成单位基本涵盖了我市社会体系, 一旦列入 “黑名单”的执行人或单位将会在办理贷款、相关行政审批、税务缴纳、出入境等方面处处受限,此次 《意见》的出台,将全方位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也大力激励全社会争做诚实守信当事人, 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潘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