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居民王某手捧两面锦旗到交警大队,送给事故中队主管副大队长李永泉和民警刘伟及该组辅警李存、李岩、周洋阳。2020年11月11日18时15分许,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大队指挥中心转警,抚宁区巨各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故,要求出警。接报后,正在值班的中队民警刘伟迅即带领辅警李存、李岩、周洋阳赶赴事故现场,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副大队长李永泉。
经过对现场初步勘查,一辆由吴某超驾驶的辽B7K61*号牌小型轿车与王某成驾驶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三轮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副大队长李永泉的指挥下,民警及三名辅警迅速对现场进行勘查,调取了沿途行驶监控录像,提取生物检材,确认小轿车驾驶员确为吴某超。
经进一步查证,吴某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证据和有关条例认定吴某超无证驾驶辽B7K61*号牌小型轿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无牌三轮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成死亡,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三轮车当事人家属王某对事故中队该组警员在2020年11月11日迅速侦破吴某超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表达感激之情。(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