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
2021年1月14日,乡宁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崔某报警,称自己在网上被人以办理贷款为由诈骗49万余元。接警后,乡宁县公安局反诈专案组民警立即展开侦破工作。3月27日,办案民警赶赴浙江、江西两省多地,经过连续4天的摸排侦查,成功将该案件中的一级卡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经查,2021年1月2日,犯罪嫌疑人吴某(男,22岁,江西省九江市人)以5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一套银行卡出售,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累计结算资金76笔6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乡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普法时间: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针对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接到陌生电话或短信要求转款时,务必谨慎对待,多方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不外借、不出租、不出售,切莫以身试法,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发现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违法犯罪行为,请拨打110报警。(李志强 党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