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全省法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通报5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据悉,2020年,黑龙江高院深入贯彻最高法院“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的工作目标,秉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理念,全省法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5件,救助涉案群众264人,发放救助金1210.5万元。高院还与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等六个单位共同制发了《黑龙江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全省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立案、办理、文书制定、资金发放等程序的顺畅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司法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透明化、阳光化,更好地保障案涉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作,黑龙江高院将努力畅通资金保障渠道,逐步完善与思想疏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其他社会救助等救助方式的衔接,逐步减少因访救助所占比重,在“应救尽救”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应救早救”,为进一步保障基本民生、树立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黑龙江高院副院长李华菊作主旨发布,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典型案例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10余家新闻媒体单位参加发布会。新浪网和黑龙江高院官方微博对发布会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朱善永 李春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