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国家重之以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明方向。百年前,党领导人民用一艘小小红船承载着人民的重托、民族的希望,燎起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创造了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惊天动地的发展奇迹。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主心骨、“领头羊”,更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党的领导下,党员干部要当‘老百姓的官’,不做官当老爷,要积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打造一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正事、办好事的高素质干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后盾。
落实处。古言:“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群众历来是党和国家开展各项工作的中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我们要始终坚守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既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群众,与老百姓面对面,心贴心,了解民生民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更要把法治落于实处,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实实在在的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打配合。“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是单打独斗就可以完成,需要打好“组合拳”,要结合基本国情,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从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当然,为了使依法治国更好全面化、系统化,还需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从而满足人民生活所需。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党和人民长期共同努力,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组织办 刘杨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