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出版的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强调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全面的战略部署,提出了符合法治规律、体现时代特征的“十一个坚持”,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出台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进一步搭建国家安全领域基本制度框架的“四梁八柱”;编篡民法典,为社会生活提供“百科全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等法律试点授权,确保改革于法有据……一系列举措切实推动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科学立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先决条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持续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针对技术快速革新催生出的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中的法律空白点,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指出,“要积极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诚然,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不能成为发展的“绊马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推动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法治保障。
严格执法,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执法者应发扬“钉钉子”精神,紧抓法律实施,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作为等突出问题,让守法者畅通无阻,让违法者寸步难行。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在文章中指出,“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行政机关要强化制约、强化监督、强化公开,防止权力滥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公正司法,构建阳光便民的法治实施体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方面,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司法人员要统一司法尺度,敢于依法排除内外部干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
全民守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小到文明行走,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提出,要“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人民“信任立法、配合执法、倚赖司法、努力护法”,以积极作为的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弘扬法治精神。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有当代之功,亦有长久之利,是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党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为此,应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当“促进派”,又做“实干家”,既要有一以贯之、锲而不舍的定力,又要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东宅村选调生村官 郑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