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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法治是关键

2021-03-10 08:31:30 | 来源: 中廉在线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再细小的事物,如果不重视,终将造成严重后果。“木桶原理”揭示了一个木桶存水量的多少,不是取决于它的最长板,而是由它的最短板决定。告诉了我们劣势决定了优势,短板影响着整体。当前农村发展中的法治建设正是我们乡村振兴的短板。为此,我们应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拿出“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毅力,利用法治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科学立法,加强制度保护,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做任何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农村法治建设更是需要漫长的发展过程,尤其是在农村个方面发展均薄弱的工作前提下,要想构建完善的法治体系,就更需要耐心和恒心。缺乏长效制度保护的法治建设,不仅浪费了资源,更削弱了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信心。因此,科学立法,相关部门应该从系统、长远的角度出发,构建全覆盖的农村法律体系,将法律渗透在农村的土地、治安、教育、医疗等方方面面。

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筑牢乡村振兴的法治防线。“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强化部门之间的管理合作,抓好干部队伍,形成工作合力。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学法守法。规矩让人懂,法治让人明。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乡村振兴。将依法办事作为基层干部和乡村干部履职的“硬要求”,要求基层干部以身作则,要严格依法秉公办事,全面推进依法治村。提高农民法治素养,提升农民法律素质,助力农民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乡村振兴路上越走越好。

公正司法,完善监督制度,严守乡村振兴的法治底线。有了科学的制度,严格的执行,更要有完善的监督手段。所以严格司法,完善监督制度仍是法治治理的重要手段,法律的监督让违法者不敢违法,执法者有法可依,公正司法,杜绝官民勾结,官官相护。建立司法监督制度,让执法公平正义。振兴乡村任重道远,基层干部更要迎难而上,以抓铁留痕的实际行动,扎实工作,严守法治底线。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任何事都不能一蹴而就,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的工作中要时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法治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建设村 罗筱璇)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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