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伏奔腾前狮后马,九水回环映照右鹊左鸿”许厝祖厝的一对宋代楹联道出了这里的地灵人杰。2020年,法律专业毕业的我来到许厝,成为驻村博士选调生的一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许厝村成功获得“全国文明村镇”的桂冠,让这样一个前年古村落焕发出勃勃生机。
在文明村镇的创建工作中,法治建设成为培育文明乡风,助推有效治理的重要引擎。乡土社会里,大家遵循长幼有序的道德秩序也祈盼和睦安宁的邻里关系;既希望在熟人之中讲究情分和面子,也要求在争端面前讨回公道利益。农村法治建设不能脱离农村传统文化的根基,也不能离开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从本质上还是要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
乡村治理中,我们需要面对村民们各类碎片化的需求,要应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各类偶然性的突发事件。为此,只有制度化才能使各方面的工作有章可循,防止和克服随意性。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村财务制度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将村内重大事项、决策和财务事项,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布,随时接受村民监督。矛盾纠纷减少了,村民来村部办事也更加便捷舒心。
为了定分止争,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找来专业的普法宣传队伍,引导农民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村里的法律服务,配备专职法律从业人员。村民群众在土地使用、劳动雇佣、家庭财产分配等大大小小的事情中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激化矛盾,而对接专门的公证员、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理性解决矛盾。
为了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我们不断修订并完善自己的《村规民约》。以前的许厝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攀比之风盛行,让大家身心俱疲。许厝村以移风易俗工作为契机,制定了属于自己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践行文明新风。根据村规民约实施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的修改,许厝村也在不断完善村规民约的内容,在去年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新一版村规民约中,体现了《民法典》有关农村集体土地和婚姻家庭的新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法治在基层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疏导功效,在促进乡风文明、保障农村治理的方面也起到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我们既要尊重农村社会的特点和规律,重视本土文化和道德规范;也要不断开拓创新,肩负起普法责任,以法治建设为引擎,书写乡村振兴的新篇章。(肖琼露 福建省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