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制定发布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试行。其中明确规定: “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本次发布的《管理办法》可谓是史上最严的演艺行业规范,一旦得以充分落实,将对整个行业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令人拍案叫好!“联合抵制”让劣迹艺人在演艺圈不再有立足之地,倒逼艺人严格注重个人言行,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值得推崇!
此次规定是一场“及时雨”,惩戒内容详实具体。不仅设定了“劣迹行为”范畴,同时也设定了“联合抵制”的期限和“复出”申请流程。既规定了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应该要受到的惩处,也对于这些劣迹艺人在改过自新之后如何复出指明了方向。值得广大艺人好好学习,敲响警钟,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底线思维,防治行为越界。
在信息化时代,演艺工作者因为其工作的特殊性,行为的透明度,偶像力量的带动会对许多人尤其是粉丝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对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群体价值观念的形成产生影响。但可悲的是,有一些公众人物表里不一,在聚光灯下表现出阳光正直、勤奋努力的一面,在舞台之外却言行不堪劣迹斑斑,假唱、吸毒、嫖娼、赌博等等,对于这样的劣迹艺人就应该予以严厉惩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出台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可谓恰逢其时, 对此,行业相关的电视台、演艺公司等机构,应该要遵守相关规定,发挥自身力量联合对于劣迹艺人进行抵制。相信,只要能够坚持宣传教育与依规惩戒相结合,坚持违规情节与惩戒措施相适应,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加强监督监管,就可以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也能倒逼艺人规范言行,做真正优质的偶像。(贵州省镇远县㵲阳镇人民政府 杨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