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战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在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发挥法治的治理作用和治理优势。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高我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为国家治理保驾护航,运用法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以宪法为核心,是具有最基本依托、最稳定作用、最重要地位的制度治理。要认识到,国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为国家治理提供保障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最基本、最稳定、最重要的制度治理,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治理作用,提升我党依法治国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等于固步自封地保持当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牢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工作中,要着眼于发现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存在的不足,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对法治体系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还要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清楚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对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作用,但法治不是万能的,德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治理作用。要正确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道德风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建设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道德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能够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之治的保障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星村主任助理 郭婧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