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执行局干警雷霆出击、温情化解,既彰显了强制执行的司法力度,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温情。
2017年初王某为其同胞哥哥购买李某农用车提供担保,约定还款日到期之后,王某及其哥哥无能力还款。李某将王某及其哥哥诉至海林市人民法院。经过法院审理认定担保人王某对其哥哥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王某给付原告李某购车款合计27307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李某无奈之下向海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常年在外躲避执行,想要为申请人解决问题必须要异地执行,办案团队准备赶赴天津市对被执行人王某实施强制措施。然而案件在团队将要出发前有了反转,2020年11月29日星期六清晨,执行员徐荣发收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已从天津返回其居住地长汀镇马场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徐荣发及其执行团队紧急出手。6:30分,办案团队干警集合完毕,开赴长汀镇马场村,雷霆出击、直捣被执行人王某住处。到达王某住处后,才知王某可能预知情况不妙,先行一步正在赶往火车站欲返回天津,躲避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在王某必经的两处车站蹲守,最终发现王某并将其带回执行局。
执行团队在对被执行人王某做询问笔录时得知,王某身患股骨头坏死,妻子患有先天小儿麻痹症,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本想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考虑王某实际状况,决定暂缓强制措施。此案起因是王某为其同胞哥哥担保而承担责任,执行团队从王某哥哥和其他亲属为突破口,向其释法明理,终于说服王某自愿履行债务。当天下午筹齐现金的王某终于长舒了一口气,逃避债务在外的日子不好过,今天债务履行完毕了,心里也踏实了,此案执行终结。 原计划赴外执行的案件,通过执行干警的雷霆出击和柔情执行,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也得到了被执行人认可。(朱善永 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