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杀妻焚尸案开庭审理”,“于欢出狱首发声”等字条占据了热搜,成为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这些案件的审理判决像是一个个标签,标记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法是治国之重器,从国家层面来说,法治是“定海神针”,可以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从一个个公民的层面来说,法治更是“保护神”,维护着每个个体的权利不受其他个体侵犯,也能抵御的公权力侵害。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没有了有力的执行者队伍,再好的法律制度都是“空中花园”,建设一支优秀的法治工作队伍,才能实现良法善治、法正民安。
什么是法治工作队伍呢?法治工作队伍涵盖范围很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曾指出法治工作队伍指举凡在党政军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队、社会各领域专职从事涉法工作和法治工作的人员,都可称为法治工作者。法治工作队伍最主要是以下两类,一是法治专门队伍,里面囊括了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立法让规矩成为了方圆,执法将纸上谈兵变成了言之有物,司法更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屏障。三支队伍相辅相成、各司其职是法治队伍的中心支柱。二是法治服务队伍,包括律师、公证员、人调解员等等。
社会的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我国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上海浦东新区也已经迎来了三十岁的生日,我国的社会各类关系从简单向复杂、单一向多元、浅显向深化转变。改革开放不仅不会停下脚步,而会继续开放更多领域,为我国发展创造更多的可能。引领电商市场的两大电商平台上演“双十一”商标大战;跨国“电信诈骗”案层出不穷;TIKTOK、华为手机等企业海外发展遭到压制……等等知识产权案件、新型案件、涉外案件层出不穷,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长期持续发展,需要高级专门人才。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那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也就愈加艰难。
人民权益保障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还提到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完善法治的顶层设计及法治实践,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能忽略的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人民,人民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动力和力量源泉。而法律的直接执行者、直接体现者、直接捍卫者是法治工作队伍,没有这样的队伍人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法律的制度、法治的建设就跟不上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我国法律建设历史根基不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起步晚,自身法治理论体系、法治话语体系相较于西方法治体系来说也相对薄弱。尽管我国法治人才培养已经取得巨大进步,但是对于依法治国的要求来说却是不够的。在我国法律教育中,西方法律体系及理论仍然占据着重要的比重,法律人才大多没有建立起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文化自信。因此,当务之急是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及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法律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治民无常,唯法为治。而法治的建设离不开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只有具有了忠于法律、捍卫法律、执行法律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才能为社会的发展推波助澜,为人民的权益保驾护航,坚定不移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戴梦甜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