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开端,是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治理国家,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法治意识的养成、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确立。
一、筑法治之基,普法进校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并不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需要有一个学习和训练的过程。素养的形成要从小抓起,从课堂开始普及。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家校社”作为普法教育的推手,依托辖区内的司法单位、学校,开展普法教育,让法治走进校园。通过教育引导小朋友们了解并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以及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
二、宣法治之意,普法入小区。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挥文明实践站法治教育阵地作用,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入户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通过趣味活动,带来多层次、立体化、沉浸式的法治文化体验,营造“开门见山”的浓厚法治风味营造,推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飞入寻常百姓家”。
三、夯法治之治,普法助文明。增强法治意识,呵护社会文明,要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法治社会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君子慎独”,而有赖于制度化约束。这也意味着,涵养法治意识,离不开一以贯之的落实。制度的刚性,不仅树立了稳定的法治预期,也助推了文明的“提速”。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的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不仅构成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也构成了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吴丹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景龙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