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法不治 民无法不立。”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衍生出的社会乱象亟待各界关注及解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打开党纪国法“行车灯”,制订完善法律法规。法治的基础是法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掌握社会动向、关心民生福祉,制定通过了上千部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为人民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是对新时代新问题新矛盾的积极回应,是中国社会改革和法治建设的体现。前行的道路虽充满希望但也充满未知,加之国际形势风云变幻,我们势必要打开“行车灯”,用完善的法律法规帮助我们探照前路。
把好思想意识“方向盘”,提高公民守法意识。1986年我国开始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民素质有了明显提升,普法教育深入基层农村、社区和校园等场所,“知法、守法、敬法”蔚然成风。然而,科学技术的进步却为一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所利用,智能犯罪屡见不鲜,行为手段的多变性、复杂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压力陡增的社会大环境下,要求新时代的普法教育要密切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利用新媒体手段提高普法教育的时效性,更要谨防高智商人群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踩准治理乱象“制动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道德是约束自己的,法律是约束世人的。因为个人性格和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社会法律意识和人文素质的普遍提升,并不能涵盖到社会上的每个个体,因此仍然需要执法行为来惩戒不法活动。近年来,各地政府为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采取多项举措,如严格执法人员招聘、强化执法队伍培训、建立考评监督机制等等。从公众舆论关注看,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网上恶评逐渐减少,执法队伍形象得到提升,随意执法、滥用职权现象有效杜绝。
法治建设是中国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投射,新时代复杂多变的发展更需要法治的支持,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定前行。(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 非公党建指导员 陈禄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