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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无“微”不至守护群众利益

2020-11-19 10:16:26 | 来源: 中廉在线

“韩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某村会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低保金,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日前,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利用“小微权力”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固阳县纪委监委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聚焦痛点难点焦点,围绕群众最关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无“微”不至守护群众利益,让群众身边“四风”和微腐败问题无处遁形。截止目前,第二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共12件已全部办结,其中满意11件,不满意1件,反馈率100%,满意率92%,位居全市第一。

盯紧小微权力,防止虫蝇“叮咬”。“现在我们村里的大事小事都会发布在民生领域大数据监督平台上,村里办什么事花了多少钱,动动手指我们就都清楚了……”金山镇村民老杨说着脸上乐开了花。为强化“微权力”的监管,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县纪委监委运用“互联网+监督”思维,形成集公开透明、共享监督、智能反腐为一体的民生领域“大数据”监督平台。同时构建“县纪委监委+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村监委”四级联动监督体系,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通过定期轮流下村走访,以检查账目、实地查看、座谈、拉家常等方式深入开展下基层走访活动,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累计下访87批次,下访人数114人,排查信访问题31个,解决问题29个。

聚焦监督发力,重拳惩治“微腐败”。县纪委监委紧扣监督主责,节前抓提醒,在公众号、微信群下发节前廉政提醒督查通知,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并完善绩效考评、每周例会、述职评议、质询谈话、警示谈话等制度;充分发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眼”,县纪委监委联合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对村级“微权力”运行和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生在脱贫攻坚、“三重一大”管理等领域存在的虚报冒领、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不断织密村级“微权力”监督网。

用好身边活教材,做实“后半篇文章”。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县纪委监委采取廉政教育党课、以案说法、旁听庭审、制作警示教育短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将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健全完善了典型案件通报警示、以案促改等工作制度,真正起到查病灶、堵漏洞的作用。“这种‘近距离’警示对我触动很大,作为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严守纪法红线。”兴顺西镇一名基层村干部说道。(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刘婷)

责任编辑:万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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