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内涵丰富,意义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人民为先”、“法治监督”的“铁三角”。
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只能加强。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是领导的核心力量,也是最强力量。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紧迫需要,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必须由党来掌舵定向,才能保证不偏离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是人民为先。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法治,人民利益为先。要坚持把群众的诉求、群众的需要、群众的困难摆在首位,针对教育、医疗、住房、交通、养老等方面加强立法,以法治来畅通社会要素的流动,以法治来保障人民群众对发展成果的享有权,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法治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良法善施,法治监督至关重要。要把社会监督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形成政府执法和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要善于发挥社会监督覆盖面广、敏感度高的优势,不断校准法的实施。要加强党内监督的震慑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率先垂范,加强对依法行政领导的同时,把自身放到法治“显微镜”下照一照、看一看,形成以上率下、全面依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张丽丽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马坑社区党群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