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在基层的行使主体,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必须高度重视法治的功能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运用法治的价值取向凝聚社会共识。
强化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坚决恪守“警戒线”、远离“高压线”,绝不逾越悬崖边上的“护栏”,要认真思考如何提升自己,让自己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争当一名优秀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带头尊法学法,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尊好法是首要,更是自觉,学好法是前提,更是基础。作为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始终对宪法和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要带头尊重、学习法律,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自觉厘清思想认识的误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主动守法用法,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员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詹林均 福建省尤溪县坂面镇2019届选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