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治 > 公检法讯 > 正文

以法治建设护航乡村振兴

2020-11-17 13:37:37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一文中提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这一部署为我们在农村工作中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也让我们看到基层法律工作所蕴藏的深刻内涵。唯有将法治精神融入乡村振兴的工作细节中,才能为乡村振兴事业的远航提供有力保障。

建章立制、筑牢底线,激发乡村治理新活力。农村工作绝大多都是直面群众的工作。办事缺乏依据时,“靠熟人、讲情分、凭感觉”的情况就频繁出现;办事缺少制度时,“因陋就简、临时应付”的形式主义也不断滋生。乡村法治建设要求我们严格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要求,推进基层组织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到工作评标准、办事讲程序、行为想后果。把法治的高效和权威转化为群众的支持和信任,让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成为群众美好生活的保障。

定纷止争、去除黑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乡村建设不是空中楼阁,它既依赖于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法律公共服务的投入,也必须立足乡土社会习俗,满足村民群众的切身需求。我们一方面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律公共服务,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用法守法能力水平,引导农民养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对涉黑恶行为“零容忍”,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依法保护村民人身财产权利。

推进改革、助力振兴,全面激发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动能。伴随国家一系列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举措的密集出台,乡村市场主体也更加多元。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律治理秩序也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进一步落实了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机制,丰富了土地供给资源,加速了农村土地集约规模化经营的进程,也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指引。在此基础上,乡村法治建设必须准确反映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立足群众切身利益,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和保护,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制度支撑。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基层法治建设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前沿,唯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才能厚植我国治理体系的根基,为我们的乡村振兴事业保驾护航,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不竭动力。(肖琼露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许厝村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