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之所悬命也。”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事关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最近《求是》文章中指出:“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在新发展阶段,更要不断深化法治在“中国之治”中的“定海神针”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治理迈向新境界。
应制良法谋善治,时刻握紧立法修法这个“中国之治”“金钥匙”。“法者,治之端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离不开法治保障,一部法律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整个地区、整个行业,甚至整个国家的治理水平的高低。5月28日,在人民大会堂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就此诞生,回顾它的立法过程,正是体现“中国之治”对立法的审慎!一组数字令人惊叹,42.5万人、102万条意见建议,这部法律正是承载着人民意愿的法律,是真正的“良法”。
需严执行立权威,坚持把好执法司法这个“中国之治”“杀手锏”。“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真心的拥护,若将法律束之高阁,那么依法治国将成为一纸空谈,唯有做到执法必严、有法必究,才能真正凝聚起全社会的法治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次的执法中,在每一次的司法审判中都要做到绝不以言代法,绝不以权压法,绝不徇私枉法,从而推动党和政府公信力大幅提升,法治社会生机勃勃、井然有序。
要优服务润人心,始终做实普法用法这个“中国之治”“压舱石”。人是法律使用的最基本单位,建设法治社会,重要的夯实法治“人”的基础,要加快推动普法教育,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新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法治意识提升;要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延伸到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让“一网通”“一键办”“一证通”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群众身边;要坚持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尤其在社会治理和矛盾调处领域,服务要更加深入,体制要更加灵活,使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更好构建大调处新格局。(刘强 福建省尤溪县洋中镇人民政府2019届选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