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份证丢失后,应当及时挂失并补办,而不是冒用他人身份证。近日,沈阳铁路公安局白城铁路警方就查处了一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案,查获违法行为人汪某。
10月27日,混都冷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大石寨火车站执勤时,接到车站售票员报警称,有一名男子使用他人身份证购票。随后,民警查看该男子所拿的身份证,发现身份证照片和姓名并不是汪某,身份证显示姓名为何某,于是民警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办案室,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违法行为人汪某的身份证丢失了,而且自己也捡到了一个其他人的身份证,因为要乘坐火车出门,所以汪某就用捡到的身份证为自己购买车票。现汪某已被白城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等于是侵犯了他人的身份证权利,扰乱了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白城铁路警方提示广大旅客,请您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严禁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否则,将会触犯相关法律,给自己带来麻烦,那就得不偿失了。(沈阳铁路公安局白城公安处宣传教育室 周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