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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肇源县法院:坚难执行路,一波三折, 终兑房屋债权款

2020-10-28 10:45:01 | 来源: 中廉在线

“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房屋拍卖很顺利,钱我已经收到了,感谢法院真正帮我解决了困难!”

近日,黑龙江省肇源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不懈努力,成功交付被拍卖房产,将执行款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李某在办理领款手续时不住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承包工程借款 反复抵顶不还

2013年,被执行人刘某某承包肇源县某小区力、瓦工等劳务工程,约定工程价款63万元。为了解决工人工资,刘某某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60万元,本息合计出具671,200元的借据,(按月利率1%计算,自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1月30日)”。同日,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与刘某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该施工小区某单元401室、501室,建筑面积分别为99.29平方米的楼房作价671200元卖与刘某某。合同最后一页备注:此合同为贷款合同,房屋价格以开盘价为准。但房地产公司没有将楼房交付刘某某,继而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实现债权。

时间转眼来到2017年,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将借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据原件收回。同日,将小区6个车库和1处住宅卖与申请执行人,双方签订共计7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669,637元。但该7套房屋因存在争议,申请执行人仍未能实际取得房屋。同年11月9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签订7份退房协议,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申请执行人无奈诉讼至法院,经肇源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刘某某与房地产公司共同给付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本息671,200元。

案件申请执行 面临重重困难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查找被执行人刘某某和房地产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并要求刘某谋和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到院履行义务。没想到的是,刘某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60余万元的财产,房地产公司则与刘某某互相推脱责任,言称该借款系申请执行人直接交给刘某某,房地产公司只是应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盖章,其他不知情。刘某某则扬言干工程都赔了,还欠了很多外债,无法履行义务。眼见被执行人刘某某和被执行房地产公司都不配合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干警不懈努力 兑现胜诉权益

图为拍卖房屋交付现场

不能让案件就这么僵下去。执行干警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并调阅了多起该小区涉诉卷宗,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终于找到突破口,被执行公司名下还有三处房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迅速扣押该房产,同时约谈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与被执行人刘某某,经过不懈努力,二被执行人终于同意配合履行:其中两处房屋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另一处房屋第一时间进入拍卖程序。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兑现,一方面,执行干警积极与被执行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经常一个电话就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最终成功消除了被执行人的抗拒心理,为成功拍卖打下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在拍卖过程中,涉及现场验房等环节,执行干警多次亲自到现场与买受人进行沟通,帮助买受人查看房屋和周边环境情况,进一步促成房屋的成功拍卖。最终,通过一系列不停努力,该拍卖房屋于近日顺利交付。

通过三处被执行房屋的成功处置,申请执行人拿到了绝大部分执行款,余款则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房地产公司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兑现。这才有了开头那动人的一幕。(朱善永 王健)

责任编辑:万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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