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9月23日讯: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检察院为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全省数据抓取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案卡数据填录质量,保证该院数据的准确、可靠性,根据贵州省检察院公布的交叉检查内容,该院于近日开展部门之间交叉检查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等重要业务数据填录和在报表中的体现情况。
目前,数据采集的基础是手工填录,手工填录的正确性决定了案卡数据中大部分信息点的正确性,该院及时组织交叉检查,为防止错填问题的发生,在交叉检查中发现69个案卡数据填录问题中,错填案卡数据6个,占比8.7%。如办理的吴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中,其中全案“一审判决文书收到日期”填写的数据为“2018年3月14日”,但是个人“一审判决文书收到日期”填写的数据为“2018年3月13日”,二者数据明显对应不上。如在12月份对刘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出庭公诉,但因案件承办人当时未在系统内填录“出庭通知书收到日期”和“出庭日期”,故在1月份填录“12月1日”,这样就导致报表数据不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检查案卡信息填录和整改。(黄平县人民检察院 张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