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治 > 公检法讯 > 正文

汤原县:“123”模式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热潮

2020-07-06 15:19:57 | 来源: 中廉在线

司法局到乡镇宣传社区矫正法

司法局到乡镇宣传社区矫正法

中廉在线7月6日讯: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增强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司法局立足实际、创新形式、拓展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系列活动。

司法局到乡镇宣传社区矫正法

明确一个主题周,集中营造氛围。汤原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确定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日为《社区矫正法》宣传周。同时,明确了宣传周活动形式、责任部门、工作要求等内容,为《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

司法局到政务中心宣传社区矫正法

利用两种途径,开展全域普法。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H5平台等网络媒介对《社区矫正法》法律条文、重点条款学习材料进行推送,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社区矫正法》。利用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循环播放《社区矫正法》相关内容,语言通俗易懂,群众接受度普遍较高。为了方便群众了解更多内容,汤原县司法局还在政务服务中心门前设立了宣传点,向办事群众发放宣传册,解答群众相关法律咨询,并先后深入到胜利乡、鹤立镇等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赶大集”的形式与农民面对面交流,第一时间解答大家的法律咨询,真正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

司法局负责人宣传社区矫正法

把握三个对象,落实分类学习。一是政法干警专题学。组织全局政法干警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活动,全面解读《社区矫正法》,并结合法律对社区矫正工作实务进行了规范。培训结束后,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专题考试,全面检验政法干警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程度和掌握深度,营造“以考促记、以考促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学习效果。二是工作人员提前学。充分发挥网格员力量,做好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配合工作,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就《社区矫正法》中如何开展对特殊人群中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指导。培训学习,使网格员提前掌握《社区矫正法》,为今后开展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三是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以各司法所为单位,分批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进行专题教育学习,有效引导他们知法守法,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召开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会议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利用网络传媒推送《社区矫正法》法律条款200余条,微信公众号点击量400余人次。(纪奎权 通讯员 侯慧君 赵天琦)

责任编辑:王忠厚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